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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市教委出台了《天津市201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2014年4月1日—30日为全市幼儿园招生时间,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县教育局自行确定。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园政策,各幼儿园不得进行或变相进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
2014年幼儿园招生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根据相关规定,幼儿园原则上应以本居住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为主要招生对象。居民户口簿户主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的条件、提供的材料、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招生信息和招生程序。公办幼儿园招生时,对烈士子女入园应优先录取。幼儿园应为轻度残疾儿童提供随班就读的机会和条件。要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的需求,努力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严禁幼儿园将招生录取与参加亲子班挂钩。今年秋季新学年起,公办幼儿园不得以举办亲子班为名另行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