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理224项地方法规
本报讯(记者杨洋、卢文洁)昨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和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案审议程序的决定(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据悉,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从1979年12月至2014年1月,共制定地方性法规372项,已废止148项,现行有效224项。但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有的地方性法规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迫切需要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工作。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