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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公司老总张某指使员工李某某开着载有“伪基站”设备的汽车,在和平区南京路与滨江道交口向移动通信用户手机发送广告短信,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3月28日,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对二人依法批准逮捕。
利用设备向用户发送短信
张某开着一家服装公司,其在供述中称,之所以发送广告信息是为了招宣传员,宣传其服装产品。他的犯罪工具叫“短信机”,可以不接入电信企业公用移动通信网络就能直接向移动通信用户手机终端发送短信(又称“伪基站”)。
2013年11月底,张某买入“伪基站”,并将其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传授给其公司员工李某某。2014年2月,张某多次指派员工驾驶载有“伪基站”设备的汽车,在本市和平区南京路与滨江道交口,非法占有中国移动通信公司使用的频率,使用“伪基站”设备向移动通信用户手机发送广告短信。
其时,正值春节前人们出行购物旺季,滨江道上不少人都收到了他们发送的广告信息。
2014年2月底,中国移动通信天津公司发现有人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占用中国移动通信的GSM网段的频率,干扰移动公司通信业务,并锁定犯罪地点在和平区滨江道与南京路交口。
中国移动通信天津公司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民警在和平区滨江道与南京路交口,将正在使用“伪基站”设备发送短信的李某某当场抓获。
本市首例“伪基站”案
经查,截至2014年2月底,张某、李某某使用“伪基站”设备获取手机“IMSI”识别码552543个,发送短信552543条,造成552543个手机用户通信中断不满1小时。
这是本市首例“伪基站”案。和平区检察院立即组成专案小组,提前介入该案的侦查工作。与公安机关多次开会研究案情、审查证据、解读相关法律规定;走访天津移动公司深入了解本案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建议公安机关向办理同类案件已出判决的深圳警方调取材料,借鉴对方办案经验和取证模式;引导侦查取证,建议公安机关及时固定关键电子证据,进行侦查实验证实“伪基站”开启是否造成手机信号干扰或脱网,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造成通信中断及程度,为案件的顺利侦破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