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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市河西区检察院日前批捕一起公安河西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十八人团伙“酒托”诈骗案。该诈骗团伙自2013年4月以来,作案多起,经审查认定的涉案金额高达十八万余元,被害人三十余名。
陈某与某酒吧经理朱某商议以诱骗顾客来朱某经营的酒吧高消费的手段牟利。随后,陈某招揽无业人员十余人,按照“键盘手”、“酒托女”、“服务员”、“记账员”、“保安”等职责对其具体分工,并按照事先约定利益分成。由“键盘手”负责冒充年轻女性上网聊天,以“交朋友”、“搞对象”、“一夜情”等为名诱惑男网友。待其上钩后,相约见面,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负责与男网友见面、并将其带至朱某经营的酒吧内进行高额消费的“酒托女”, “酒托女”视网友经济状况等把握“斩客”数额。由专职“服务员”负责在酒吧内向前来消费的“酒托女”与被害人提供服务并收银结账。“记账员”负责在酒吧内提供“斩客”时所使用的酒水,并为此类消费记账。另有“保安”负责在酒吧门前监视“酒托女”与网友,设法确保“酒托女”在实施行为后安全脱身。自2013年4月以来,陈某等人一伙以饮料或廉价酒冒充高档酒等方法诱骗三十余人来该酒吧消费,涉案金额高达十八万余元,后被网友告发归案。
“酒托”诈骗犯罪具色诱性、网络性和诈骗性为一体,系披有多层合法外衣的复合型犯罪形式,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的犯罪行为。因此类案件取证、查处困难,河西区检察院抽调四名干警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审查,指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最终经审查认定陈某等十余人系诈骗团伙中的头目或积极参与者,依法批准逮捕。 (记者曲彤通讯员张莹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