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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春暖花开的时节,正是婚宴消费的旺季,为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节约的消费方式,河东消协提示消费者在婚宴消费时,要学会识别并主动规避格式合同霸王条款,科学、合理的消费婚宴。
据介绍,婚宴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主要包括:规定消费者在正常餐饮以外,还要向酒店支付服务费、置杯费、备餐费、婚庆进场费等各种巧立名目的不合理费用;侵害消费者的自主权,强迫消费,如指定婚庆公司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偏高的婚庆服务,消费者接受酒店的指定,酒店就免收婚庆进场费;再如,规定起订桌数,若婚宴当天大厅内达不到起订桌数,酒店则按若干的标准收取场地费;规定餐前全款结账。餐饮消费结账在餐前还是餐后,并没有法律上的硬性规定,但商业惯例是餐后付款,如果在餐前付款,消费者完全丧失了对酒店的制约权,导致其权益严重受损且维权艰难。
消费者张女士向河东消协投诉称:为女儿在某大型豪华酒楼预定婚宴,并提前支付了八万八千元的费用,婚宴当天,因忙于应酬,她无暇品尝菜品,事后宾客们普遍反映牛肉嚼不烂、米饭夹生、炸羊排不给蘸料、菜是凉的、汤也不够热。张女士了解到,原来婚宴当天,该酒店共接待了五对新人,在疲于应付的情况下,饭菜质量自然无法保证,且酒店规模越大,厨房的距离越远,饭菜在分装、传送过程越容易凉。消协受理该投诉后,因饭菜质量没有可参照的国家标准,无法定性,酒店方面态度也比较坚决,调解难度很大。经反复努力,最终只争取了800元的赔偿。
为此,河东消协提示广大消费者:婚宴消费不要攀比,应选择规模中等、环境喜庆、地处餐饮密集区、同业竞争激烈的酒店;在婚宴前如无法确定来宾人数,桌数要少订,如宾客超过预定,可启用备桌,再不够还可临时加桌,这样酒店也欢迎,会克服困难积极配合,反之,宾客人数少于预定桌数,消费者只能打包带走,造成很大浪费。(通讯员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