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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随着我国打击卖淫嫖娼行为力度的加大,社会上一些介绍卖淫的行为变得更加隐蔽,通过互联网、手机社交软件等方式介绍卖淫的新型犯罪行为在本市出现。近日,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以被告人彭某某、金某某涉嫌介绍卖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8月间,被告人彭某某(女,1989年出生,重庆市人,无职业)在其租住的本市和平区西安道诚基中心房间,通过互联网先后联系女性卖淫人员刘某某、王某某、张某、姚某某等人,在本市河北区、河东区、河西区等地快捷酒店内向李某、周某、安某某、刘某等嫖客提供卖淫服务。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彭某某抓获归案。 2013年9月,被告人金某某(女,1986年出生,河北省沧州市人,无职业)通过“微信”,介绍女性卖淫人员李某某先后与孙某某、黄某某在本市和平区、南开区的快捷酒店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并分别收取嫖资。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将金某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