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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商标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企业的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5日上午,工商和平分局联合和平法院走上街头,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向市民宣传新《商标法》和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升企业商标品保护意识,提高消费者消费维权水平。
企业注册商标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如何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如果买到了“假名牌”应该如何维权?在和平区“金街”,工商和平分局干部和法院工作人员悬挂起“4.26国际知识产权日贯彻落实新商标法”醒目字样条幅及宣传板,向过往人员进行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据统计,现场共发放新《商标法》法律知识材料200余份,为过往群众解答新商标法存疑处问题40多人次。
工商和平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崔明说:“在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又正值新《商标法》即将实施,新《商标法》中有很多亮点,比如对恶意侵权处罚力度加大,提高了侵权成本,一定程度上减少恶意侵权行为的出现,工商部门举办这样的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有关知识产权的知识,让商家和消费者对商标和知识产权更加了解,也有益于和平区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服务区域经济转型,对提升广大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也很有好处,使商家和消费者遇到侵权行为时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
据介绍,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商标法》中,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的1到3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此外,“禁止驰名商标宣传”也是新《商标法》的亮点之一,新《商标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记者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