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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7日16时50分许,江西南昌第一医院一名精神异常的男子持刀劫持了急诊科的万护士,一个多小时后,万护士成功打落男子匕首,并被守候在外的刑侦人员成功解救。
4月25日,记者获悉,日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以被告人罗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3年10月27日下午,南昌市一家医院急诊科发生一起劫持事件,民警立刻赶往现场处置。达到现场后,民警发现一青年男子持水果刀劫持了一名护士到急诊科墙角处。男子左手死死勒住护士,右手持刀架在其脖子处,不断大喊将门关上,并不准任何人靠近,情绪十分激动,护士脖子已出现数道红印。见状,民警立刻展开工作。至下午5时40分许,男子被警方制服,女护士获救。
案发后,经鉴定,宋某左颈部及左中指被锐器划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乙级;罗某苯丙胺类尿样检测呈阳性,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其案发时患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异常,其对吸食毒品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均存在,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