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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委农村工委、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纠风办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十项专项整治和六项惠民服务专项行动)
市委农村工委、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纠风办公室在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深化整改落实的同时,坚持上下联动、解决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十项专项整治和六项惠民服务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市委农村工委扎实做好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一是抓完善落实规划,促帮扶任务落到实处。把完善规划作为帮扶工作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充实完善帮扶工作四年规划,加强规范性、确保衔接性、强化操作性、突出程序性,切实指导村庄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二是抓“四清一绿”工程,促人居环境质量改善。根据村庄基础条件和特点,确定不同整治重点,采取不同推进模式,着力解决村庄垃圾治理、污水治理、环境清整、村庄绿化、长效管护机制五个方面的问题,促进村庄人居环境的根本改善。三是抓集体经济发展,促农民增收致富。切实抓好产业帮扶、楼宇经济、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加大农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措施,加快困难村经济发展,促进村民收入快速提高。四是抓基层基础建设,促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把提升农村社会管理和综合服务水平作为惠民生的重要内容,着力构建完善“党支部、村委会、服务站、保洁队”四位一体的农村管理服务机制,让农民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五是抓扶贫帮困解难,促村庄和谐稳定。继续关注困难群体,着力在解决困难村“四难”问题和“三户三守”困难群体问题上下功夫,逐村逐户建立工作台账,专人专责,实现“一对一”联系帮扶困难群体全覆盖,不让一家一户生活过不去。六是抓典型示范带动,促“六好”目标实现。按照“六好”目标,培育和发掘一批先进典型和优秀个人,并进行大力表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集聚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委政法委深入开展化解信访积案、解决涉法涉诉突出问题和服务群众联系社区工作。一是全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机制,畅通信访渠道,推广民生热线、网上信访、视频接访,构建快捷高效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让群众话有处说、难有处帮、冤有处伸。着力加强和落实五级接访五级下访和领导包案制度,继续开展走亲连心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实际问题,推动信访积案化解。着力加强和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制度上细化明确评估范围、评估主体,落实评估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应评尽评。着力加强和落实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体系,加强专业化调解队伍建设,注重依法调解,提高调解权威性。着力加强和落实矛盾排查、预警、化解、处置机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确保第一时间处置好第一现场,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二是全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完善诉访分离机制,明确“诉”与“访”的界限,厘清信访部门和政法机关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对象,完善各级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导入法律程序解决。强化严格公正规范廉洁执法司法,打牢为民执法司法的思想根基,加强执法司法权运行制度机制建设,细化管理,强化监督,深化执法司法公开,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依法终结制度,确保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序退出。对依法终结的主体、标准、方式、公开公示和终结后的责任落实予以明确,确保终结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强化化解信访问题能力,坚持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完善下访、巡访、联合接访机制,健全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电话信访一体化接访形式,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公平实施救助,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切实做好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全力组织开展服务群众联系社区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充分发挥服务群众联系社区信息化互动平台在掌握社区需求、指导推进工作、增进经验交流、强化管理考核中的作用,激发选派干部、联系单位、区县的积极性,共同加强社区组织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走进基层服务群众”活动,把联系社区与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将联系社区干部纳入社区网格,与社区网格员组成工作组,进一步丰富联系社区载体、拓宽服务群众渠道。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典型引领,完善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联系社区宣传专栏,在每日新报天津社区版开辟“服务群众联系社区”专栏,大力宣传服务群众联系社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服务群众联系社区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落实《服务群众联系社区工作管理办法》,每季度组织联系社区干部进行座谈交流、沟通情况,每半年组织述职,每年进行综合考评,进一步深化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更加有力地推动干部转作风、群众得实惠、社区建设见成效,为美丽天津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市发改委进一步加大治理乱收费的力度。一是扩大专项治理范围。将具有收费行为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业组织及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全部纳入下一阶段的治理范围。二是明确专项治理政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未经国务院、市政府及其所属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属乱收费,将一律取缔。凡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收费依据不足的,以及虽然有依据但未按规定收费的,一律取缔或降低收费标准。三是坚决遏制乱收费行为。对国家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费的;未经批准、无合法收费依据,自立收费项目和自定收费标准的;将明令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将行政职能分解,委托给学会、协会和中介组织收费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或公民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代理、查询等服务并收费的;利用或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强制企业参加协会、研究会等社团和不必要的会议,借学术研讨、技术考核、检查评比并收费的;无法律法规规定,无《办学许可证》,强制企业和个人参加各种培训收费等8类乱收费行为作为重点进行治理。四是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各收费单位要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凡没有向社会公示的一律不得收费。五是依法查处乱收费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组织开展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向企业、向群众乱收费等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对相关责任人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全市各单位要对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会费,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并写出自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单位报送的自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规范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社会团体收费的具体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治理乱收费工作实行逐级向上一级作出“零违规、零报告”承诺制度。
市财政局全面清理“小金库”,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不断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应列入未列入符合规定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包括用违规收费罚款、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以及以会议劳务咨询费名义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等进行清理,确保实现违反规定的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达到“零存在”目标。专门成立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成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工作方案和专项治理报告统计报表及“小金库”“零存在、零报告”承诺书,按照自查自纠、督导检查、整改落实、逐级报告、签字背书、责任倒查六个步骤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区县和部分市级主管部门进行工作督导,选择部分区县和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转送市纪委处理。二是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管控体系。坚持预算细化、总量控制,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实行总量控制,将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费、公车购置运维费、会议费等公务支出实行预算单独编制、单独批复。在预算执行中,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切实提高“三公”经费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坚持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研究建立“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公车购置、大型会议等适于集中管控的公务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利用财政信息网络系统对单位“三公”经费开支实施动态监控,完善风险预警、问题推送和整改落实工作流程,对各类违规开支实行强制止付。坚持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抓紧制定培训费、外宾接待费、差旅费管理办法,完善因公出国计划与财务管理双控制度。全面落实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费、会议费等管理办法,确保各项制度规定执行到位,取得实效。认真做好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管理问题整改,加强公务用车运行日常管控,推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坚持强化监督、信息公开,加强财政、审计、纪检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形成对公务支出的监管合力,定期对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财务管理,完善内控机制,推进各类公务支出单位内部公示制度,具备条件的单位要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开支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扎实推动公车整治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推动落实。坚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以“认真”的态度,通过印发制度文件、深入走访调研、开展联合督查等方式,对各区县、各部门公车整治、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巩固公务用车整治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成果,坚决防止整治工作反弹。二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围绕推进公车整治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办法,健全部门间链条式长效管理机制。围绕推进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在深入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的基础上,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管理的办法,积极探索办公用房统一管理模式,促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高办公用房的使用效益。
市纠风办扎实抓好服务态度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明确工作要求,突出整治重点。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为主线,在具有执法和服务职能的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群众团体和公共服务单位所属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开展服务态度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着力解决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质量不高、工作效率低下、服务制度不实、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推动全市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二是坚持多措并举,扎扎实实推进。广泛开展“查公仆意识,看宗旨观念是否牢固,是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查服务质量,看服务态度是否端正,是否热情周到为群众服务;查办事效率,看工作规范业务流程是否合理,是否便利群众办事;查工作制度,看基本制度服务标准是否落实,是否规范有序;查廉洁自律,看群众是否认可满意,是否做到了公正执法、秉公办事”的“五查五看”活动。深入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凡有执法和服务职能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其主管部门都要按照标准化服务的理念和市政府、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服务标准,用标准管人、管事、规范行为,同时抓好全市16个区县165个标准化服务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的认定工作,抓典型带一般,推动整体服务质量的提升。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既要评政风行风,也要评党风,既要评部门也要评区县,评议情况按部门和区县分别排序,结果向社会公开。对评议连续排名靠后,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单位,要开展问责。市教育活动办、市纠风办组成督查组,同时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纠风工作志愿者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进行常态化、持续性、拉网式的明察暗访,检查的情况定期通报。
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来信来访地址、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站,及时解决群众投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铁面执纪,坚决查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顶风违纪问题,对整治工作进展迟缓、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倒查责任,追究责任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三是谁主管谁负责,条块齐抓共管。成立市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市教育活动办和市纠风办牵头抓总。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各区县要确定相应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各部门和各区县要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特别要注意抓好市级部门在区县的派出单位的整治工作,防止出现工作“死角”,确保全覆盖。集中整治的时间安排从现在起到今年10月底,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认真”二字,统筹安排,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工作实、效果好,上下左右及时沟通,定期汇总报告。坚决破除好人主义和人情风说情风,在整体推进的同时,抓反面典型,该处理的坚决处理,该曝光的坚决曝光,用正风肃纪的实际行动推动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整体上水平。
(天津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19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