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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市客管部门获悉,三名出租车司机在运营中不使用计价器议价收费,被乘客举报。市客管办经调查核实后,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吊销了这三名司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且5年内三人均不得再进入客运市场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这三起案件昨日处理完毕。
2月25日,银建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刘某某(女),驾驶牌照为津E14179号出租车,在新开路应租一位乘客去天津站后广场通莎客运站,刘某某未使用计价器,议价收取该乘客10元车费。其他两名受处罚司机分别为驾驶牌照为津E22539号出租车的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胡某某(男),驾驶牌照为津E19251号出租车的露文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李某某(男)。记者邢珊通讯员杨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