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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记者对于楼道变成“私人储物空间”的情况进行报道后,不少居民有感而发,向记者表示,除了楼道之外,小区内的绿地现在也成了不少居民的“私家菜园”。
昨天上午,家住万新村一处小区的姚女士反映,“我们附近很多小区内绿地都被人种上了菜,好好的绿地全都被人刨得乱七八糟。”姚女士认为,这种所谓的“田园生活”是破坏自然的一种行为。
根据姚女士提供的信息,记者来到一处小区看到,花坛内原本完整的公共绿地里种了一排排蔬菜,甚至连两座变电器之间的狭窄地带也没放过,都已被占用,原有的草坪、花卉被破坏殆尽。据估计,小区里菜地总面积超过了100平方米。在现场等了20多分钟后,一名占用绿地种植蔬菜的居民走出来浇菜,在听到记者询问这里种菜是否合适这一问题时,这名居民反问:“没碍着你事吧,这也不是停车位,也不是休闲区的,我在这儿种点菜怎么了,物业都不管我。”
采访中记者发现,“圈地”不仅在老旧小区里盛行,在许多高档小区,不少业主也将公共绿地改为“自留地”。记者在解放南路与潭江道交口处一处小区里看到,有的一楼业主将自家门前的绿地用矮灌木圈起来,在里面种上了果树。
对此情况,记者查询了解到,2014年3月1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绿化条例》,《条例》规定,严格禁止下列损害绿化及绿化设施的行为:向绿地、树穴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占压绿地,损害树根、树干、树皮,利用树木搭建违章建筑;占用住宅小区绿地,种菜或者饲养家禽家畜等。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举报电话、投诉网站等,接受举报、投诉,并及时进行处理。在城市绿地范围内擅自增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限期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损害绿化或者绿化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树木死亡的,处以树木基准价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