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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5月23日,在市公安消防总队“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记者“客串”了一次接线员,体验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的全过程。
上午9时13分,电话铃声响起,记者一边接听电话,一边在《火患举报受理登记表》上登记:“时间:5月23日上午9时13分;举报内容:西青区曹庄新苑小区个别楼门消防水枪丢失、消火栓缺水、灭火器过期;举报人:刘先生;举报人电话:……”
“谢谢您的举报投诉,我们会尽快派人核实处理。”放下电话,在专业接线员的指导下,记者马上登录网上“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按照“火灾隐患举报受理审批程序”进行处理。5分钟后,刘先生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经过网上录入、呈批、核查、回复等工作流程,顺利传到了西青消防支队。记者拨打消防支队有关责任人的电话确认无误,随后,消防支队派专人前往核实处理。
本以为圆满完成了任务,可投诉中心主任马增辉说,记者还忘记了一道重要程序,就是每次挂电话前,务必提醒群众:举报投诉时,要详细说明火灾隐患的具体地点和情形,留下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以便消防部门及时回复。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中,反映居民住宅区火灾隐患的仍居首位,占总数的63.6%;从隐患类别看,安全疏散、消防通道类的隐患较多,占举报投诉案件总数的37.2%。对群众反映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行为,消防部门将在24小时内进行核查处理;对举报投诉的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处理。今年以来,总队及各支队共受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1070件,发现并整治火灾隐患644处,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85份,责令4家单位“三停”、临时查封8家,核查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受到市民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