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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贪杯醉酒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件没有太大影响的平常事,但是对于滨海青年王某某来说却给自己带来了一场意料之外的牢狱之灾。因为喝“断片儿”后随意暴打路人,王某某不但将一名无辜妇女打至轻伤,更将自己“喝”进了监狱。
2014年1月,王某某跟三五好友聚会,王某某喝了一斤左右的高度白酒,已然有了飘飘欲仙的感觉,但几人仍然意犹未尽,又在一家烧烤店继续喝啤酒,王某某的“饮酒单”上又添上了4瓶啤酒。几人话别后,已经处于醉酒状态的王某某一人走在街上,当看到前面有四名中年女子走来时,他突然大喊一声:“站住!”便去追四名女性,几名女性见一醉汉朝自己跑来,大吃一惊,以为遇上了流氓,赶忙躲避。此时,王某某见路边一名妇女正在遛弯儿,不由分说,上去揪住她便肆意殴打,该名妇女不住呼救,王某某仍然不停地殴打其面部、头部,在路人的帮助下,王某某才被制服,被救妇女这才赶忙打电话报警。
目前,案件已经被送到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办案干警仔细询问了犯罪嫌疑人,由于处于醉酒状态,该名男子对自己随意殴打他人行为表示完全没有印象,只记得跟好友聚会喝酒以及醒来就在看守所里,但由于被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身上沾有被害人血迹以及周围群众证人证言所形成的证据链条,并不妨碍本案的定罪量刑。最终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办案检察官表示,本案中,虽然王某某在无意识状态下(醉酒状态)随意殴打他人,但属于生理性醉酒,醉酒者醉酒之前应当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酒后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醉酒后,一般人也并不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所以其仍然构成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