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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生命的黄金救助时间仅有4到6分钟,为了不让“抢救费”威胁生命,昨天本市发布《天津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意见》,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为身份不明、城乡低保对象等无负担能力患者提供急救医疗费用,解除医疗机构后顾之忧,健全本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无力支付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六类人群
疾病应急救助对象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本市疾病应急救助对象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类需要急救且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无身份证明(姓名和居住地)、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无其他渠道支付急救医疗费用的患者;低收入家庭患者,即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以内(含两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肢体残疾人或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因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包括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或突发重度疾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城乡居民。
无力缴急救费基金可支付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主要承担募集资金、向医疗机构支付疾病应急救治医疗费用的功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鼓励社会各界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捐赠的资金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仅用于支付救助对象的急救医疗费用,包括:无法查明身份且无力缴费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医疗救助基金、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按有关规定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支付有缺口的,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救助基金使用将由多部门联合审核
救助申报方面,本市各级各类设置急诊医学科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应急救治后,应对患者有关情况进行初步筛选评判,及时采集和填报有关患者身份等信息。本市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申报实行联合审核制。联合审核以资料审核为主,对情况特殊的患者救助申请,应通过走访、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必要的现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