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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我们设立了干部管理室,主要职责有五项,包括:负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等。可以说,干部管理室的设立,强化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能够及时把“害群之马”清理出去,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执纪监督问责的重要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带头纠正“四风”问题,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纪检监察干部在全县率先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全县182名纪检监察干部做到“零持有、零报告”。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会议文件大幅精简,办公费支出下降75%,招待费支出下降89%,会议费实现零支出。可以说,要求其他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其他干部不做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决不做。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作风正、工作实、能力强,才能打造出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本领过硬的干部队伍,才能在执纪监督时更有底气。
从外部来讲,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积极创造条件,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座谈、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共征求意见建议22条,对每一条意见建议,都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能改的马上改,一时不能改正的,列出整改计划,逐步整改到位。比如,有的县纪委委员提出,县纪委领导班子与纪委委员联系少,纪委委员作用发挥不充分。我们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关于加强与县纪委委员联系,发挥县纪委委员作用的若干制度》,提出了五项举措,包括建立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制度、重要活动参与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定期约谈制度和热点问题反馈制度。再比如,有的基层干部提到,目前县域内婚丧嫁娶事宜缺乏规范性文件,我们经过深入调研,及时制定了《关于领导干部办理婚丧事宜若干规定》,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事前申报、事后报告、不准用公款随礼、不准宴请管理相对人等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婚丧事宜大操大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群众的意见就是我们的努力方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就是我们的前进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