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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本报与工商部门接到数起因电动自行车挡泥板脱落,卡住车轮,将骑行人严重摔伤的事件,因挡泥板属易损件,骑行时若脱落松动会造成事故,提醒消费者及时保养和维修。
消费者李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家于2010年10月购买一辆富士达牌电动自行车。今年1月4日由于电动车给电不走,他们到当初购买车时的商店河北区南口路阳光技术服务中心维修。当天修车师傅更换了一个后挡泥板支架。3月9日电动车后挡泥板又发生松动,又去同一维修部维修,当时第一次经维修师傅维修后,试骑中发生后挡泥板前部分脱落,第二次经同一师傅维修后,试骑中发现没有左手闸,再次回到维修部,该师傅说在焊接时将挡泥板与左手闸线焊在了一起,更换闸线后,方才离开维修部。
可是3月26日下午6点左右,在河东区小张贵庄路金堂家园门口,李先生爱人骑这辆电动车下班回家的路上突然摔倒,头部出血,路人见后帮助报警,呼叫120救护车后,李先生赶到现场,与家人一起乘坐120救护车护送其爱人去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抢救治疗。经急诊治疗后,需要住院。医院诊断证明为急性闭合性中型颅脑损伤,脑挫裂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头皮血肿。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后,他爱人于4月15日出院在家休息。到目前为止,李先生爱人视力明显下降,嗅觉变化很大,闻不到气味。头部左右转向、坐车、吵闹时有头晕头痛的现象,还需进一步治疗。当李先生找到销售维修商后,阳光技术服务中心派人到他家查看,但并没有给出解决方案。李先生说:“当时病人还在住院期间,我们并没有提出要求。等到我爱人出院后,我再次与阳光技术服务中心联系时,他们来人到我家商谈后,由阳光技术服务中心联系富士达厂家商谈赔偿事宜,但是在两周后,给我们反馈的结果是双方都在相互推脱。至今也没有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接到李先生反映后,本报分别与阳光技术服务中心和富士达厂家客服部门取得了联系。记者第一次与阳光技术服务中心联系时,一位负责人称他们正在与厂家积极联系,将李先生爱人的情况和维修记录提供给厂家。而记者第二次联系阳光技术服务中心时,该服务中心称,消费者已经与厂家协调了,他们只是提供销售和维修的情况给厂家,可以配合厂家解决问题。记者再次联系厂家的客服部门时,一位负责人称,该车辆已经过了质保期,厂家不负责任。他说,电动自行车整车保两年,而挡泥板属易损件,仅保三个月。李先生的电动车早超过质保期了。他说挡泥板就是一块铁皮,时间长了就会锈蚀,达到了使用的极限,应该及时进行更换。而李先生曾发现挡泥板松动或脱落时,当时应该更换配件而不应该进行焊接。而且《消保法》规定,谁经销谁负责,既然李先生在阳光技术服务中心购买和维修的,就应该由阳光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与厂家没有直接关系。两家的解释令李先生无奈。
近日,工商河北分局京津公路工商所接到消费者王先生申诉,称其于今年4月初在榆关道某品牌专卖店花1900元购买的电动车,在骑行过程中因前轮挡泥板发生松动剐蹭地面,导致其摔伤腰腿部。在与店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时遭到对方回绝后,他来到工商所进行申诉。
工商人员接到王先生申诉后。经过深入了解,王先生所诉属实,王先生的电动车尚在保修期内。王先生前期医药费已花了1500元。但在后期治疗费用、物品损坏费、误工费等方面,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工商人员本着最大限度地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的原则,耐心细致开展调解工作。在工商人员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经营者赔偿王先生各项费用合计6400元,并免费为其修理故障电动车。
无独有偶,日前,京津公路工商所又接到一起关于电动车维修故障,导致消费者摔伤的申诉案件。相同点是,也是电动车的挡泥板松动摔伤消费者。消费者柳女士在骑行过程中挡泥板发生松动,经售后部门维修后故障排除。不料在骑行时挡泥板再次松动并卷入车轮,致使柳女士摔伤。虽经工商人员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就解决纠纷仍存在较大争议,目前消费者准备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针对电动车挡泥板发生故障导致消费者摔伤的情况频出,在此提醒消费者在电动车使用时,要仔细检查螺丝是否紧固,是否有脱落情况发生。同时对经营者发出警示,提醒经营者对出售的电动车给予全面检查,避免出现消费者人身伤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