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从现在开始,违法停车会被记分。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凡是在明确标识“禁止停车路段”违法停放的车辆,将被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电子警察设备是交管部门应用非现场执法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能够对道路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记录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本市已在市区主要路口、路段设置了800余个电子警察设备,能够对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限行规定、违规使用专用车道等多种违法行为进行记录。
近日,本市率先在成都道一线启用专拍“违法停车”的电子警察,可对路段内车辆进行全天24小时360度监控。一旦有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牌的路段违法停车时,该系统将自动对车辆进行锁定、摄录取证。
据交管部门介绍,首批启用的专拍“违法停车”电子警察设备主要设置在成都道一线的贵州路至云南路、云南路至桂林路、桂林路至芷江路等3个路段上。
目前,在成都道出入口及沿线显著位置均安装了“禁止停车标志”牌,禁止机动车停放。“禁止停车标志”属于交通禁令标志,为蓝底红圈红斜杠,表示禁止一切车辆临时或长时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