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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汕尾6月17日电(记者贺林平)由商业公司贷款购入校车,租赁给学校使用;学校“以还代租”,5年后获得校车所有权。在广东陆丰,采取这种零首付、低车价、低利息、政府贴息、5年分期付款、免抵押担保的“公益+商业服务”新模式购置的21辆国家标准校车,日前正式投入使用。
据了解,陆丰引进广州摆渡船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贷款3000万元(5年期),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正规校车100辆,采用租赁的形式,分期分批租赁给该市辖区内相关学校、幼儿园使用。学校并非简单的租校车,而是将公司购车的贷款、利息分成5年60个月,并整合每月的租金,打包成固定的“月供”定期交付给公司,即以替公司还购车贷款的方式来代替付租金,陆丰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新的“以还代租”协议,5年期满后,公司将以每辆1000元的价格,将校车产权过户给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