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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日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鱼塘浮尸事件”,云南省普洱市公安局新闻办21日深夜发布初查结果:经专家组鉴定,夏文金为生前入水溺水死亡;公安机关存在对其停止执行拘留以及将其交与李某发照顾,存在处理不当的问题。夏文金家属认为,这起事件仍然存在一些疑点,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彻底查明真相。
-警方通报
男子被拘期间发生肢体冲突
据普洱市公安局新闻办通报,初步查明:5月10日上午,夏文金在思茅区人民医院住院部盗窃他人行李箱(案值400元)。思茅公安分局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治安处罚。因夏文金拒不提供家属的联系方式,公安机关未能将其被拘留的原因和拘留地点通知家属。
5月10日19时许,办案民警将夏文金送至思茅区拘留所执行拘留。其间,夏文金出现经常性手抖,还时常自言自语,行为表现异常。5月13日20时许,夏文金突然无故扑向同拘室人员郭某座并用手掐住其脖子,其他人员将其拉开并按倒在床上。监管人员闻讯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控制,夏文金拒不配合并与监管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监管人员遂用绳子将其双臂、双手绑住后带离拘留区。鉴于夏文金行为异常,思茅区拘留所经报请思茅公安分局领导批准后,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随后通知原办案单位城北派出所到拘留所带人。
办案民警一直未能联系家属
5月13日23时许,办案民警将夏文金带至城北派出所后,夏文金仍然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对民警的询问闭口不答,且有手脚发抖现象,行为表现异常,办案民警遂将其送至思茅区人民医院进行检查。
医生通过体表初步检查诊断:夏文金眼睛部位、脸上、双前臂有淤青,前胸有擦伤。为进一步查明情况,医生对夏文金做了血糖、心电图、CT等一系列检查,夏文金心电图正常、脑实质内未见明显出血或挫伤,诊断为“心因性反应”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在医院做完相关检查后,因夏文金仍拒绝提供家属联系方式,5月14日2时许,民警将其送回思茅区思茅镇曼窝居委会第三小组李某有家的出租屋。因夏文金身上未带房门钥匙,民警便将其交与同在一旁租房居住的李某发帮忙照顾。后夏文金把李某发屋内所剩的半瓶白酒(360mL装)喝完,独自离开。
尸检确认生前入水溺水死亡
5月14日11时许,有人在思茅镇曼窝水库(被村民承包后用于养鱼)内发现夏文金尸体,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法医对夏文金进行尸表检验:夏文金头部、颜面部、躯干、四肢皮下有淤血,表皮有剥脱损伤。
6月18日,在死者家属见证下,由省人民检察院、云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刑事技术专家对夏文金尸体进行了解剖检验查明:夏文金尸表伤痕经与5月14日凌晨在思茅区人民医院体检结论比较,未发现新形成的损伤;尸表损伤程度较轻,未发现颅骨骨折和开放性创伤,也未检见内脏器官破裂、颅内出血等严重的致命伤。
经省、市相关部门刑事技术专家组鉴定:夏文金为生前入水溺水死亡;拘留所监管人员及夏文金同拘室人员在制服夏文金过程中使用绳索捆绑,是导致其身上出现多处皮下淤血和表皮剥脱的主要原因。
有关人员处理不当已被停职
另经查明,城北派出所办理夏文金盗窃案符合法定程序,思茅公安分局决定对夏文金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治安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思茅公安分局对夏文金停止执行拘留以及将其交与李某发照顾,存在处理不当的问题。
对此,普洱市公安局已对思茅公安分局涉事的分管监管工作副局长和思茅区拘留所、城北派出所相关民警作出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目前相关人员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待事件查清后,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家属回应
仍有一些疑点望尽快查明真相
夏文金的妻子李昌秀和女儿夏凤巧认为,普洱市公安局公布的信息,很多和此前说的情况基本一样。
李昌秀说,曾在民警提供的视频中看到,在医院检查时,民警用车推着夏文金,能够明显看出夏文金受伤,人非常虚弱,也没有力气回答民警的问话。“夏文金已经受了伤,为什么不在医院赶紧进行救治,而是把他送回出租房呢?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查明真相。”
夏凤巧说,警方一直都说父亲喝了李某发房间里的半瓶白酒,但出事那天上午李某发就找不到了,他们是怎么知道这些情况的呢?这个人现在在哪里?
云南弘瑞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红飞说,在“鱼塘浮尸事件”中,由于公安机关、看守所均牵连其中,社会各界对此事的关注程度非常高,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问题,及时公布相关调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