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7日电据新华视点微博消息,原开封市市长助理王喜峰因受贿罪,近日被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王喜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354.704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