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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获悉,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7月10日起,本市将成为全国首批取消查验赴台旅游组团社发票,进一步简化居民因私办理赴台湾团队旅游出入境证件手续的城市之一。
简化手续 缩短总体办理时间
据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介绍,大陆居民申请赴台团队旅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须查验组团社发票,是开放赴台旅游初期采取的一项管理措施,在赴台旅游启动之初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赴台旅游人数快速增长,群众对提交发票才能办理团队旅游证件的意见日益突出,为顺应形势的发展变化,经商国家旅游局有关部门,公安部决定先行在开放个人游城市推行取消查验赴台旅游组团社发票措施。该项措施的实行,将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便利群众根据出行计划提前办妥赴台出入境证件,有效缩短赴台手续总体办理时间,同时减少申请人为规避繁杂手续而先申办个人游签注再参团赴台的情形,促进赴台团队旅游健康有序开展。
今后,在本市办理因私往台湾地区旅游的申请人,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提交“3个月有效一次的赴台团队旅游签注”或“6个月有效一次的赴台个人旅游签注”申请,申请时只需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赴台旅游市民需注意点啥
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示准备前往台湾旅游的市民,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仅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不能直接前往台湾,前往台湾旅游还须持有台湾方面签发的《入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事先向旅行社咨询好须办理的签注类型,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的赴台签注类型应与《入台许可证》一致。本市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并代办《入台许可证》资质的旅行社共有9家,分别为天津中国国际旅行社、天津市中国旅行社、天津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市中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经典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市大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市金龙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赴台团队旅游签注时不再提交发票,但“3个月有效一次的赴台团队旅游签注”与“6个月有效一次的赴台个人旅游签注”仍有区别,持“3个月有效一次的赴台团队旅游签注”的申请人,应到旅行社组团旅游,整团进出口岸,持“6个月有效一次的赴台个人旅游签注”的申请人,可以单独进出口岸。
新闻背景:
随着两岸交流的日益深化、出入境便利政策的不断推行,特别是2011年本市开放赴台个人旅游后,广大市民赴台办证热情高涨。据统计,2011年以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已累计签发各类公民因私赴台签注253855证次,其中,旅游签注243164证次,占赴台签注总量的95.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