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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版“新滨海维权在行动”专栏4009222001维权热线开通以来,记者帮助消费者维权的大多是百元、千元左右的消费纠纷。而在近期,两件涉及6位数的大额消费投诉引起了本版、新区工商、消协的高度重视。多方协商、调解下,近30万元购得的瑕疵越野车得到妥善解决,而做美容时被骗10多万元“入股”的3名消费者,却因美容技师逃跑,难以和美容院达成和解。新区工商部门提示,大额消费,消费者需擅用自己的知情权。
30万元新购汽车竟现瑕疵
日前,家住廊坊的消费者刘天(化名)打进4009222001维权热线,1个多月前,他在空港4S店购买了一辆某品牌越野车,一共花费了29.6万余元将车提回家。车辆行驶了一个月后,他发现车门接缝处出现喷漆不均匀、真皮座椅有划伤、车门边缘卡扣松动等问题,他怀疑自己买了一辆被“修补”过的车。听完刘天的遭遇,本报记者立即展开调查,并嘱咐刘天向保税区消协投诉。
次日,刘天与消协工作人员一同前往4S店进行第一次调解。针对提出的质疑,刘天提出了退车、返还相关购车费用,包括买车、购置税、鉴证咨询服务费、交强险、车内装饰等共计296188.18元,此外赔偿经济损失30000元的诉求。4S店表示不能完全接受,并解释说,车门接缝喷漆不均匀属于原厂自带的,真皮座椅则有可能是在展示过程中受到划伤,而卡扣松动则是因为装GPS时没有处理妥当,绝对不是因为车辆受损而进行的“修补”。经过消协工作人员多次协调,3天后,买卖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4S店向消费者补偿6万元,并对车辆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保养维护后交予消费者。
维权分析
根据《消法》第八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求偿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消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同时,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新区工商部门提醒:在购买大额商品时一定要仔细检验商品,以免事后发现瑕疵而造成维权纠纷。
做美容被骗10多万元“入股”
本报维权热线已接到几起美容投诉,但消费者林林(化名)姐妹和陈兰(化名)的遭遇却格外“不可思议”。她们3人一直在解放路金街附近的一家美容院做美容,在一名男技师的鼓动下,3人参加所谓开分店集资入股活动,被骗几万到十几万元不等。没多久,这名男技师便携款逃匿。3名消费者认为美容院对员工缺乏有效管理,对出现被骗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该店退回3人在店中未消费的余额,共计6万元左右。但该美容院则只同意象征性地补偿几百元。之后,双方多次交涉未果。
由于消费金额较大,本报记者在调查的同时,提醒消费者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该美容院作为服务提供方是否参与或知情是问题的关键。经调查,美容院负责人辩称,是其中一位消费者主动要和刘姓技师在开发区开美容院,并参与集资入股,后致使自己和林林姐妹被刘姓技师所骗,美容院称自身无责任,也不对消费者的被骗损失承担责任,对于消费者要求退卡退费的要求则需要警方将刘姓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及公司调查清楚后再给予解决。调解中,工商部门认为根据《消法》及《合同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卡退费,只需承担违约责任。但美容院坚持自己的观点,与消费者无法达成协议,只能终止调解。建议消费者耐心等待或寻求法院诉讼进一步维权。
维权分析
根据《新消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美容院应当按照服务约定内容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如消费者提出终止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但美容院无权拒绝退卡退费。该案中,美容院提供服务时排除己方责任,加大消费者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美容院理应扣除消费者违约费用后为消费者办理退卡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