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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窦红梅)昨天(9日),北京市消协公布最新统计数据,自今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至6月底,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5704件次,其中有关网购方面的消费者投诉高达14254件次,占到投诉总量的55.45%。新消法给予消费者“7日无理由退货权”,为什么网购投诉仍居高不下?对此,相关部门表示,对于新消法的理解上,消费者和经营者存在较大分歧。
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网购类投诉中,最主要的就是“7日无理由退货”问题。新消法增加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主要是因为网络交易不像实体店交易,可以直观了解商品的全部信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可能受到影响。但在实际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打开产品包装后要求退货,经常遭到商家拒绝。商家理由大多是:“产品外包装不完整”、“影响二次销售”及“事先告知不在退货范围”等。
据记者了解,新消法只明确规定了鲜活易腐商品、音像制品、报纸等4类产品不可退,但对巧克力等包装食品、黄金珠宝等贵金属首饰却并没有明确要求。对此,多家电商都对新消法做出了自己的解读。一些电商根据新消法第25条后半句中的说法“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自行添加了不给消费者提供退货服务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