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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7月17日,赵先生一家赶往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准备乘“海洋航行者”号赴韩国旅行。当天,同团队的张先生一家由于车辆故障比约定集合时间晚了两个小时抵达邮轮母港,久等之后的赵先生便发起牢骚,指责张先生不守时,影响了大家登船。张先生本就因为路途不顺心中窝火,此时又被他人指责,于是双方发生口角。其间,辖区派出所民警和船上安保人员到现场调处纠纷,但双方仍怒火难平,不肯罢休。最后,赵先生与张先生被邮轮船长以有可能威胁船舶运行安全拒绝登船旅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中第十一条规定:船长在职责范围内做出的维护船舶安全或者保安的决定,不受公司或者任何其他人员限制,其中包括拒绝人员及其物品上船或者拒绝装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