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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在工地盗窃钢材的案件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判处刑罚。
妇女张某,今年46岁,无职业。2014年4月的一天凌晨,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至本市河东区某建筑工地围墙外,以手拧拆铁丝、撬扒围墙钢板为手段进入工地,然后伙同一男子盗窃天津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放在工地内的槽钢、顶丝等钢材。
得手后,二人驾驶三轮车上路,因形迹可疑,被巡逻民警盘查。张某被抓获归案,另一男子逃走。经鉴定,被盗钢材鉴定价格为人民币3002元。被盗赃物已被公安机关收缴并发还失主。
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