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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市公安消防总队获悉,本市自5月下旬启动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坚持“大患快治、重患严治、难患共治、标本兼治”的原则,抓住影响本市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狠抓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严查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在行动中,各区县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开展工作,力争通过专项行动,摸清现阶段重大火灾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全部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切实做到“降低存量、控制增量”。据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大火灾隐患容易“潜伏”的场所通常包括四大类,即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和重要场所。此项活动将持续至10月中旬,对已排查出并责令整改但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其按规定期限尽快整改销案;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新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依法下达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整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总队将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每月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发改、经信、工商、旅游、金融、保险等部门,推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