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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持续发力深化整改——市财政局重点工作齐推进落实任务见成效)
教育实践活动中,市财政局(地税局)按照市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惠民服务专项行动以及健全落实作风建设制度规定的有关要求,分类指导、上下联动,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全局筹划、精细管理,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一是印发了《“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工作会议,对方案进行了集中部署和详细讲解。二是在印发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等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又印发了培训费、差旅费、外宾接待经费、短期出国培训等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强了各制度办法之间的衔接性和严密性。三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单独审核、单独编制、单独批复,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公务支出实行总量控制,超支超标一律不补。2014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3.9亿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减少1亿元,下降21.2%。四是建立市级预算单位重点公务支出按月统计报告制度,将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8项重点公务支出纳入统计范围,按月报送市领导。
多措并举、健全机制,整治超预算无预算支出。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前期论证,减少财政代编预算规模,年初项目预算批复率达到82.8%,比上年提高4.8个百分点。对于9月底前仍未细化的项目,一律收回预算统筹使用。截至4月底,市级年初未批复预算的细化比例达到59.4%,如期完成第一阶段工作任务。二是严格预算调整程序,除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特殊重大事项外,市财政原则上不再办理预算追加、调整和变更手续。严格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对未批复的项目资金,以及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细化手续的项目资金,一律不予拨付。三是研究制定《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各类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管理范围;研究制定《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节约资金定期清理制度。四是建设覆盖近1400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的财政信息专网,实现财政资金网络管理。完成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整合联接,实现预算指标对资金拨付的实时管控。五是各区县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做实年度预算,加快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预算调整变更程序,健全财政支出按月统计报告制度,扎实开展重点支出专项检查,坚决杜绝超预算无预算支出。
精心组织、稳步推进,认真开展“小金库”治理。一是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先后两次组织专题培训,召开三次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对“小金库”相关知识进行了集中讲解,确保概念界定清晰,思想认识到位。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与监察、审计等部门信息共享,多方获取举报案件信息、大额会议费、培训费以及房屋等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情况,筛查易形成“小金库”线索,有针对性地对部分区县和重点单位进行专项重点督导。三是各单位、各部门签署《关于“小金库”“零存在、零报告”的承诺》。一旦发现报告不实或再发生“小金库”问题,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四是对全市16个区县和市公安局、卫生局等18个重点部门进行了专项督导。截至目前,共有23个区县和部门上报存在“小金库”377个,总额7951万元,通过资金上缴、账务调整等方式已整改6870万元。
夯实基础、理顺关系,整治违规征缴税费。一是加强政府融资平台税收征管,按规定取消了税收减免,规范了政府投资纳税行为,堵塞了征管漏洞。实施大规模的纳税评估业务培训,初步建立了分级分类评估体系,有效规避了税收执法风险。推行税源分级分类管理,完善重点税源管控机制,建立阶梯税源统计制度。二是进一步扩大跨区稽查范围,完善交叉检查模式,努力解决稽查资源不均衡、辖区干扰较大等问题。突出稽查工作重点,围绕房地产、金融、制造等重点行业,土地增值税、房地两税等重点税种,以及评估发现疑点较多的重点区县和企业,开展专项稽查,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今年以来累计查补入库收入4.4亿元,增长1.4倍。三是切实降低税费负担。享受减半征收企所税优惠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从6万元扩展至10万元,期限从1年延长至3年,预计全年减轻企业负担5000万元。统一汇编《2013年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每月向社会公布。
加强监管、明确重点,提升财政监督职能。一是通过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单位申请、财政审批、人行核准、联网监控”的标准化审核流程,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账户设置。继续组织对现有银行账户进行“拉网式”清查,累计清理各类账户2600余个。建立国库现金管理代理银行公开招标和综合评价机制,择优选择代理银行。二是对市级850余家预算单位资金支付实行实时动态监控,重点纠正预算单位违规向本单位或本系统其它单位银行账户转移资金、未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等问题,累计预警违规开支1200余笔,止付资金0.2亿元,有力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三是制定《<天津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落实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市级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走访活动,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积极研究开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初步建立了从资产配置、使用、产权变更到处置全过程的监控体系,实时掌握单位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天津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29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