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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讯(记者蔡杨)记者近日在奉节县了解到,该县探索制定出“1 7”农村项目管理办法:投资规模较小、技术简单、群众直接受益的7大涉农项目,均由县级部门下放到乡镇或村社牵头组织实施,今年起向全县推行。
“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点多面广,农村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着规划布局不合理、建设资金分散、建设质量不高、建管脱节等问题。”该县有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全县实施22件民生实事以来,奉节县就在探索制定“1 7”农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1 7”即由县发改委牵头,县国土房管局、县城乡建委、县交委、县水务局、县农委、县移民局和县扶贫办分别制定了关于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公路、人饮工程、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农村移民工程和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并将实施主体由县级分级下放到镇村。
以山坪塘建设为例,村(社区)利用集体自有资金、群众自筹资金或使用政策性补偿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就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村(居)委会直接组织实施,涉及公共安全或专业技术较强的项目,如病险水库抢险、公路桥梁、房屋建筑等,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建设。使用政策性补偿(补助)5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现行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该县新民镇整治的第一批21口山坪塘,目前已完工19口,都是以村为业主,群众从规划、建设到监督管理,全程参与实施的。
记者在观音庵村三社看见,一座刚扩容的山坪塘已经建好,塘里蓄满了水。“修这个山坪塘,先开了院坝会征求大家的意见,整个工程从今年5月开始,村民筹资3.5万元,筹劳60人,加上政府补贴的3万余元,不到两个月就完工了,解决了周边95户村民的生产生活用水。”新民镇镇长陈玉奎说,权限下放给村里后,由村干部牵头,受益村民做业主,推荐本地施工单位或村民自己筹资筹劳,自主协调矛盾纠纷。不仅效率大大提高,群众也更满意。
为保障制度运行,除了县、镇、水管站及村支“两委”对项目实行交叉监督,村民代表及受益群众还成立了监督员队伍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将山坪塘整治过程纳入村务公开考核内容,让群众看得见、算得清。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