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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年7月中旬,家住河西区的陈先生通过中介看上一套二手房,情急之下没有来得及看房产证就和房东签订了合同,并交了1万元定金。之后陈先生带够房款来交易时却被告知,房东不卖了,并且之前跟他签合同的并不是房主本人。陈先生只想把自己的定金要回来,没想到这都费了不少事,先后报警、蹲守了近一个礼拜,才把1万元定金要回。
市民交完定金,房东说不卖了
陈先生介绍,今年5月份,他通过挂甲寺街道我爱我家中介看二手房,直至7月看中一套两居室。“中介说房主着急卖,让我赶紧签合同,于是转天我们到房子那签合同。”
“和我签合同的是一个女人,她说是房主,我没疑心就把合同签了,并给了她1万元定金。”陈先生说,没想到一个星期过去了,我打算交尾款过户时,房东又反悔说不卖了。“我当时想追究,但中介告诉我,跟我签合同的不是房产证上的房主本人,而是他妻子。”无奈之下,陈先生想那就把押金要回来吧。
陈先生说:“没想到要押金也很费事。”陈先生先找到中介,但中介一直说跟房主交涉,想为陈先生讨违约金,几天过去都没结果。“签合同的根本不是房主本人,合同应该无效,违约金不可能要得回来,我认为中介根本拖着不办事。”陈先生直接上门找房东,却被房东堵在门外不见。陈先生只得报警,并在我爱我家中介处蹲守了几个晚上,最终通过警察的调解,才把定金要回来。
对此,负责为陈先生看房的我爱我家工作人员史先生则表示:“我们没有敷衍陈先生,没有及时要回定金主要是因为陈先生当时情绪比较激动,房东怕陈先生打她才不愿见陈先生。至于和陈先生签合同的房东,我们看过身份证和结婚证,确实为房主的妻子。”
通过中介买房遭遇到不快,陈先生很生气:“我认为我的错就是太相信中介,没有看清楚就直接签合同交定金。”
律师中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此,记者咨询了天津淇澳律师事务所佟立律师,佟律师介绍说:“如果这位女士确实是房主的妻子,并且这套房子是两人婚后共同财产,那么这份合同是有效的,如果该女子身份是伪造的,或者房子是房主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合同无效。”佟律师说:“陈先生没有确认对方身份就签合同给定金的做法十分危险。此事中,中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中介作为被委托方,没有事先查看房主相关证件,确定房东身份;其次,如果房东违约,定金已经交给上家的情况下,中介有责任积极协助买家将定金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