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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8月21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太阳镜质量监测公告。结果显示,抽检的10个批次太阳镜中,2批次不合格。
日前,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流通领域对标称浙江、福建、广东、北京等4个省、直辖市的10家企业生产的10个批次太阳镜开展质量监测。依据QB2457-1999《太阳镜》、GB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第3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重点检测了表面质量和内在疵病、顶焦度允差、棱镜度允差、装配精度与整形要求、光透射比、紫外光谱平均透射比、色极限、交通讯号透射比、镜架要求、标志等10项指标。主要问题是2个批次光透射比、1个批次交通讯号透射比及1个批次紫外光谱平均透射比指标不合格。
对本次监测发现的不合格太阳镜,市场监管委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太阳镜的,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市场监管委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质量不合格太阳镜名单
序号 |
商品名称 |
标称商标 |
标称生产企业 |
规格/型号 |
不合格项目 |
1 |
YINSEE(鹰时)太阳镜 |
YINSEE 鹰时 |
福建金大和光学工业有限公司 |
遮阳镜 3类 |
光透射比 |
交通讯号透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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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太阳镜 |
亮富 LIANGFU |
临海市亮富眼镜厂 |
遮阳镜 3类 |
光透射比 |
紫外光谱平均透射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