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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西非地区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发生后,市卫生计生委予以高度关注,按照“预防为主、依法防控、科学救治、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治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本市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以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测人员等组成的“天津市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治专家组”,指导本市疫情防控工作。就埃博拉出血热防控与诊疗方案、医院感染管理和医务人员防护等内容,在全市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中,广泛开展了业务培训和演练。
针对本市可能出现的来自疫区人员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市卫生计生委细化各项工作流程和预案,组织制定了《天津市埃博拉出血热疫区来津(归国)人员和密切接触者健康监测和管理方案》,明确了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工作职责任务。同时,为确保天津市夏季达沃斯论坛期间的疫情防控安全,制定了《2014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开展本市疫情防控工作,市卫生计生委进一步强化了与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外办、市商务委等部门建立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对相关工作信息及时通报;同时,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兄弟省市卫生计生部门建立信息联动共享机制,及时掌握疫区来津人员动态。
市卫生计生委还要求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设立感染疾病科或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加强对发热病例的症状监测,仔细询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对有埃博拉出血热病例接触史以及3周内曾经到过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发热病例及时登记报告。一旦发现留观或疑似病例后,医疗机构要在2小时之内通过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同时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控制传染源,防止疫情扩散。
为做好本市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的防治工作,市卫生计生委确定市急救中心为病例指定转运机构;市第二人民医院、市海河医院为定点医院。同时要求各级疾控机构要做好相关消杀药械和防护用具的储备;各定点医院要按照标准设立规范化的病房,并达到相关技术要求;急救机构要确保救护车处于随时备用状态。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隔离各项措施,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全面做好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根据全球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形势,市卫生计生委对本市广大市民提出以下建议:
1.广大市民在出国时应注意了解当地疫情情况和疾病预防相关知识,关注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相关部门的旅行建议。旅行期间应注重个人和环境卫生,勤洗手;应该特别避免接触具有相关症状的病人及避免接触病人的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等,也要尽量减少与动物接触。
2.从有疫情地区返回后应注意观察自己21天内的健康情况,如出现发热、乏力、咽痛、头痛、关节或肌肉痛、呕吐、腹泻等症状,应马上到市第二人民医院、市海河医院就诊,并告诉医生最近的旅行史。(记者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