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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7日电(刘茸)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同步直播了浙江健龙卫浴有限公司与(德国)高仪股份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再审案的公开询问庭审。
据再审申请人健龙公司陈述,申请人认为二审判决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1)、(2)、(6)项的规定,理由是认为二审法院事实认定错误,二审判决错误地认定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外观设计相近似,法律适用错误。据此,申请人请求撤销二审判决,驳回高仪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高仪公司承担。
被申请人高仪公司答复称,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二审要求对方提交现有设计的证据,对方没有提交;二审判决严格秉承“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原则,适用法律正确。据此,被申请人请求依法驳回再审申请。
法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是否近似”,并具体列为三个小问题:授权外观设计与在先设计的区别设计特征是什么?授权外观设计产品正常使用时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是什么?授权外观设计手柄上的推钮是否属于功能性设计?
双方当事人表示同意法庭的归纳。法庭随后就上述三个问题,对双方意见做了具体的调查,并进行了法庭辩论。由于再审申请人不同意调解,法庭不再组织调解,并宣布合议庭将在合议后依法作出裁判。
据悉,8月27日为最高法院对外国驻华使馆开放日。作为开放日的一个环节,本次庭审在网络进行直播的同时,也对今天上午访问最高法院的多名外国使节、外国媒体开放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