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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从市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期建立起职务犯罪大要案定期发布制度,每月月初,对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定时发布。据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制订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发布暂行办法》结合天津检察工作实际制订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是指全市各级检察机关查办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相关职务犯罪大要案文字、数据、视频、图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大要案的范围包括:一、处级(含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二,有影响的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三,重大责任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破坏国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等产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四,需要由市检察院对外发布的其他职务犯罪案件。
昨天是该院建立上述制度以来,首次发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其中大案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金建平(正厅级)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此外,昨天还发布了一系列要案信息,包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二处原处长耿砚铭(正处级)、主任科员黄海滔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市场建设处原处长崔政(正处级)、商贸服务业处原处长刘惠(正处级)、商贸服务业处原处长夏占权(正处级)、商贸服务业处主任科员邵金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允孚燃气科贸有限公司经理苑满辉(副处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宝坻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武永冰(正处级)涉嫌贪污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