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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区公安分局近200万元民警理发服务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不少网民质疑:什么样的福利是合理的?据记者调查了解,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未提及事业单位福利边界在哪里。而专家认为,洗理费等福利项目如果能够明确计入薪酬,更加符合“公务员阳光工资”的方向。
罗湖区民警福利费年近500万元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于4月16日在网上发布了罗湖区公安分局民警理发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该项目预算金额为199.4万元,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
招标文件指出,分局每月向每位民警的智能IC卡内设置3次理发权限,理发采取刷卡方式进行消费,智能IC卡和刷卡机由采购单位提供。洗剪吹刷卡一次不得超过13元,其他服务如电发、焗油、美容等项目因涉及到产品档次不同,消费者可与中标供应商协商价格,双方无异议后再刷卡消费,严禁乱收费或多收费。
记者了解到,该分局民警凭门禁卡就可理发刷卡消费,分局行政科每月按时提取实际消费数据进行结算。事实上,大多数民警都不会用足3次额度。除了“理发福利”,还有凉茶等福利,由于太过零碎,也都成了“鸡肋”。当记者询问民警究竟有多少“福利”时,很多人都说“感受不到”“想不起来”。
据罗湖区公安分局行政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罗湖分局在每年度的财政预算中均预留了民警福利费用,“理发福利”也是来自财政预算公用支出中的民警福利费。据有关材料显示,公检法司的福利费为每人每年2300元。罗湖公安分局共有2170名民警,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民警福利费”计算,总金额近500万元。
理发室招标蹊跷引“围标”质疑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称,罗湖区公安分局为此在全局设置了3间理发室,公开招标单位或个人经营管理理发室。网民一度质疑招标存在“围标”嫌疑,因为参与投标的3家供应商,除了中标者之外,其余两家都是在招投标开始之前刚刚变更经营范围。一家原先主营业务为电子产品及汽车配件,变更后增加了个人形象设计及美发。另一家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主要是园林绿化与物业管理,变更后增加了个人形象设计以及美发项目。有网民戏称,这两家一看就像“打酱油的”。
有关规定未提事业单位福利边界
说起“理发福利”,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的刘警官一肚子火:“每次13元,每月最多理发3次,一个月也就是39元,这么一点点钱,还被你们反反复复地说!更何况我很少理发,一个月根本刷不了39元。”
记者了解到,我国有针对企业福利费的相关规定,规定职工福利费一般不超过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14%,并要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披露。
而按照财政部2012年发布的《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规定,事业单位可以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一通知没有提到事业单位福利的边界在哪里、可以用于哪些支出项目。
有记录显示,1982年前后,各省份根据当时财政部、劳动部以及全国总工会的安排,在机关、企事业职工工资补贴中详细规定了洗理费、书报费项目,一般每月在4元上下。
专家称福利费过渡现金薪酬是趋势
不少网民指出,福利要经得起阳光曝晒,才能避免福利变为“腐利”。有网民指出,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和财政部《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规定,公安机关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行政经费、公安业务经费和特别业务经费三个部分,这三大部分中没有理发费。何况,新会计准则早就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不主张再计提福利费,行政单位还把理发作为福利费列支,缺乏依据。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说,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研,规范、清理、整顿这些补贴。
武汉大学教授熊伟说,洗理费等福利项目如果能够明确计入薪酬,更加符合“公务员阳光工资”的方向,这不是说要减少福利,而是将隐性的福利更加明确化,减少“暗箱操作”的空间。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复旦大学会计系主任李若山说,福利费过渡到显性现金薪酬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