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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专访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对此,本报记者专访了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国家为什么要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
答:近年来,我国天然气消费快速增长,国产资源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进口数量逐年增加,进口天然气销售价格严重倒挂。2013年6月国家出台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门站价格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水平,存量气价格调整分3年实施,计划到2015年到位。这次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调整是分步理顺存量天然气价格的第二步。
随着去年价格调整方案的出台和落实,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国内资源开发和国外资源引进明显加快,天然气供应能力明显加强,资源配置趋于合理。但是,我国天然气市场供求依然偏紧,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30%。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天然气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为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国家按照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既定目标,今年进一步提高存量气价格。
问:国家价格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
答:目前,存量气与增量气还存在一定价差。这次增量气价格不调整,适当提高非居民用存量气门站价格,调整方案具体为:一、非居民用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0元。二、为保障居民生活,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不调整。三、进一步落实放开进口液化天然气(LNG)气源价格和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政策。如果上述气源与国产陆上气、进口管道气一起运输和销售,供气企业可与下游用户单独签订购销和运输合同,气源和出厂价格由市场决定。
问:这次天然气价格调整,对下游用气行业将产生什么影响,采取了那些疏导措施?
答:这次价格调整,对居民生活和价格总水平没有直接影响,工业企业用气成本会有所上升。虽然工业企业可能会面临短期的困难,但总的来讲,气价调整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部分落后产能。而且,调整后的气价与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相比,仍具有竞争力。
问:本市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方案是什么?
答:按照国家调整天然气价格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疏导国家提高天然气门站价格的影响,本市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提高非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其中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自2014年9月18日零时起执行。
本市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一、居民用气价格此次不作调整。二、一般工商业和其他用气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3.65元。三、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4.95元。四、集中供热、发电用气价格不作调整,仍为每立方米3.25元。五、点对点直供用气按国家规定的门站价格执行。
问:为保证方案平稳出台,本市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按照国家要求,本市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天然气供应,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一是千方百计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继续加强与上游油气生产企业的衔接,积极争取、落实气源,强化需求侧管理,满足居民生活、工业生产等重点用气需求,保障市场平稳运行。二是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也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超过规定价格销售。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