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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9月1日起,“私家车六年免检”新政开始实施,凡2010年9月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私家车均能享受免检政策,仅需每两年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即可。据统计,截至9月15日,交管和平支队安监车务大厅共有1972辆机动车上线检验,相比8月1日至15日未实施该政策时的3666辆上线检验车辆,同比下降了46%;已有700余辆机动车领取了检验合格标志。
9月15日下午,记者跟随居住在五大道街的魏先生到位于和平民生大厦的交管和平支队安监车务大厅,准备排队办理免检手续。让他惊讶的是,窗口只有两三个排队的人。魏先生在填写好《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后,向工作人员提交了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交强险凭证和车船税纳税等相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检验了证件之后,调取了该车的交通违法记录信息,确定没有还未处理的违法记录后向车主发放了新版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整个过程不到4分钟。
魏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轿车是2010年9月份购买的,正好符合免检的条件,之前曾年检过一次,“以前从办手续到上线检测再到最后拿到检验合格标志至少要半天时间,现在几分钟就办理完了,节省了不少时间。”
记者发现,魏先生拿到的检验合格标志与以前的标志有些差别。工作人员介绍,从9月1日开始,免检或非免检的车辆,领取到的都是新版检验合格标志。新版检验合格标志与旧版检验合格标志最大的不同,在于新版检验合格标志将背面的两条备注去掉了,改成了由系统打印出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名称。
交管和平支队提醒广大车主,办理车辆免检前,可上网搜索“车检计算器”或关注微信公众账号“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查询车辆是否符合免检标准,也可拨打交管和平支队安监车务大厅热线电话23451176进行咨询。办理车辆免检审核材料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管理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因免检政策适用注册登记在6年内的车辆,故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前的,不适用免检政策。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不包括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此外,发生过重大事故的车辆也不在政策适用范围内。成功进行车辆免检后,车主仍应按规定申领和粘贴检验标志,否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交管和平支队安监车务大厅只办理机动车检验相关手续,不办理发放环保标志业务,如需办理请到全市22个环保局发放窗口及全市30个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咨询发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