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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践活动进入第三环节以来,宝坻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坚持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切实让群众受益、群众满意。
建立“三个台账”,明确方向抓整改。一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区委常委会坚持以上率下,将整改任务书中作风建设方面7大项24子项、改革发展稳定方面5大项17子项整改重点,细化为73项重点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从“当前落实情况”、“是否办结”、“是否验证销号”三个方面,随时更新整改进度。全区各单位以区委常委会为标杆,在细化完善本单位整改任务的基础上,全部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确保了各项整改任务可追溯、可检查、可问责。二是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各单位认真回应市委明确的26项整改清单,就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干部“走读”等突出问题,细化了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三是建立建章立制工作台账。对2011年12月区委换届以来,涉及全区层面作风建设方面的94项制度规定进行了系统梳理,其中继续执行46项,新制定23项,已废止10项。街镇委局层面,与市、区两级对标,加强制度废改立工作,形成了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
明确“四项措施”,健全机制抓整改。一是任务清单制。各单位对整改方案和任务书中所列整改任务,建立任务清单,对群众反映强烈、当前具备条件解决的以及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具体问题作为重点,立行立改;对群众最反感、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集中攻坚,专项治理;对当前不具备条件解决或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作为领导班子整改重点,集中力量进行攻坚,努力做到大有大改、小有小改、真整实改。二是整改承诺制。区委常委会“一方案三任务书”制定完成后,认真征求了区委委员、街镇委局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建议,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一方案三任务书”进行修改完善后,印发至全区各单位,亮出整改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全区各单位也都通过多种方式,对“一方案三任务书”进行公开公示,由群众评判整改成效。三是项目管理制。
各单位对整改方案和任务书中所列整改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办理事项、明确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对整改任务怎么改、改成什么效果、什么时间改完都进行了细致说明。四是问题销号制。各单位对整改台账中所列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实行“挂号”整改、“销号”解决。严格执行“四个不销号”,即:对问题解决不彻底的不销号、成效不明显的不销号、群众不满意的不销号、需要长期坚持的不销号。区委活动办和督导组通过电话随访、入户走访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对确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允予销号,对办结期限内仍未解决的予以通报,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解决,保质保量落实。
突出“五个重点”,回应问题抓整改。一是突出整治“四风”问题。持续改进文风会风,截止目前,共召开全区性会议34次,同比下降10.5%;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发文件86个,同比下降7.5%。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1-7月份全区“三公”经费支出1294.8万元,同比下降34.9%。切实解决干部“走读”问题,全区24个街镇每晚都有2名以上班子成员在岗值守。二是突出整治民生问题。全区排查梳理的45件信访积案已化解和依法终结36件。完成了对520个村庄的“清洁家园”行动考核整改任务,累计投入资金1.28亿元,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城乡面貌显著提升。全区1.5万名党员干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6.1万人次,个人投入帮扶资金和物品价值超过1000万元;联先帮困“强村行动”,累计投入帮扶资金5087万元。新开通595路公交专线,实施了一批路网改造、中小学和幼儿园新建工程,不断提升医疗硬件水平,有效缓解了群众出行难、看病难、就业难、入学难等问题。三是突出整治改革发展问题。瞄准“打造京津联动发展桥头堡、京津冀城市群重要支点”的要求,高标准做好城市规划、区域规划、产业规划,京津中关村科技新城获市政府批准。强化招商引资上项目,积极做好借重首都资源文章,先后引进了北京大学京津科技园、工信部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基地等一批规模大、质量优的京企项目。
深入推进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全区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701家,新引进楼宇和总部型企业1400家,高效设施农业累计达到9.5万亩。四是突出整治基层基础问题。排查出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线索163个,立案54件,处分党员干部22人,挽回经济损失25.41万元。完成了81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有7个村选举了新支部,16个村选派机关干部任书记,26个村两委关系明显改善,4个信访村彻底转化,28个村的村庄环境明显提升。五是突出整治制度机制问题。先后废止了一批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制度规定。健全完善了《宝坻区“创新服务年”效能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困难群众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惠民政策,《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等反“四风”规定,以及《关于推行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的意见》等涉及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规定。同时,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
(天津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38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