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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收到后,我集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制定相关措施,堵塞漏洞……”这是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近日收到的大港油田某公司关于落实一封检察建议书的整改报告的开头。据了解,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大港人民检察院发现该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着漏洞,为了提醒、帮助企业及时堵住安全漏洞,大港人民检察院及时发出了检察建议书,督促企业及时消除隐患,为财务安全安上一道坚实的“防盗门”。
大港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杨某盗窃案时,发现某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漏洞。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在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期间,利用夜间、周末或法定节假期等特定时间,采用翻墙、撬门、砸窗等手段先后7次进去该公司财务部门,累计窃取财物高达4万余元。
提讯时,办案人员问杨某为何多次盗窃同一场所,杨某坦陈,该公司财务部门门锁老化,财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低,监控设备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第一次盗窃得手后,也曾担心东窗事发,但事后并未见该部门有过实质性的防范举措和监管措施,于是也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
针对这一情况,大港人民检察院专门组织干警,深入走访该企业所有部门科室,了解该企业安全防范措施,在全面调查、深入剖析案发原因的基础上,大港人民检察院向该公司发出了一封长达1500多字的检察建议。在检察建议中,检察机关分析了发案的三个主要原因,一是防范意识淡薄,没有绷紧防盗、防火这根弦;二是值班制度不完善,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三是监控设备老化,缺乏具体的防范应对设施,并据此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防火防盗意识、更新监控设备和完善值班制度等措施。
这封检察建议书引起了集团领导的高度重视,随即召开会议认真讨论,形成专项整治文件,督促整改落实,并决定在该企业开展一场“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消除了隐患,完善了制度,堵塞了职务犯罪漏洞,切实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