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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后,10月9日,本市采取多项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为了应对重污染天气,本市通过新闻媒体、天津市政务网、市环保局政务网和政务微博、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减少户外活动,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相关部门密切关注本市及周边地区天气演变和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加大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会商密度,适时提出调整预警级别的建议。
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环保部门将分成13个组分赴重点地区进行巡查,巡查结果一日一报,指导督促区县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重点地区污染源治理工作,并通过市环境监察总队加强对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杜绝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现象,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大气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