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为切实做好天津市已入住保障房小区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各保障房小区秩序井然,日前,本市下发通知,通过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全市保障房小区安全管理。
一是严格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小区内消防设备设施安全检查、故障排查,开展有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设备及时补充、维护,对楼道、室外空调机位等重点部位反复进行检查,明确专人负责,不留死角。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各单位要针对秋、冬火灾多发、易发的情况,认真制定防火工作预案,全面落实消防工作安全责任制,杜绝火灾事故。
二是加强电梯等特种设备维修养护。各保障房小区要定期进行电梯检验,与具备电梯维修保养资质的企业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建立电梯运行巡查机制,委派专业上岗人员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是做好共用设施和部位安全管理。按标准实施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做好二次供水、道路场地、照明亮化、建筑小品、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做到按时保养、及时维修、安全运行、状态良好。
四是切实维护好小区治安环境秩序。严格执行小区车辆管理有关规定,禁止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设置各种交通标志和设施,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坚决杜绝装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同时健全治安防范管理制度,发挥电子监控的覆盖优势,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综合的治安防范体系。
通知进一步明确,各保障房小区管理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物业服务管理单位要建立小区巡查制度,每天对全面巡查不得少于2次。要将违规违约现象消灭在萌芽之中,对行为人不停止违规违约行为的,管理单位及时送达违规违约行为改正通知书;对逾期拒不改正的,及时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报告。管理单位要安排好各服务项目的值班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人员在岗,电话有人接听,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记者付文超 通讯员吴梅 周轶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