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从边检机关获悉,据外交部领事司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科威特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特别和公务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14年10月17日生效。根据协定,持外交、公务和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和持外交、特别护照的科威特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过境、停留,不超过30日,可免办签证。此协定不限制缔约双方拒绝不受欢迎或不可接受的缔约另一方人员进入本国领土或终止其在本国领土上的逗留,并无须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