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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仰(光明网记者李政葳摄)
互联网法治建设大概有三个层面:一是执法机构,我们存在一个多头执法的问题,互联很多问题有些涉及违法乱纪的,有些是介于违法和不违法之间,有些可能就是一个道德伦理问题,未必是犯法的问题。我们执法的主体在今后应该有一个协调,多部门的状况肯定存在,但是应该有一个比较好的协调,我们会看到在执法过程中有一些互相的冲突。互联网的法治还有一块很重要的主体是我们经营的机构,网站、网络公司。我觉得对这样的机构有一个认识的问题,他到底是企业还是媒体,这个概念有一段时间也是在争论,事实上他既是企业又是媒体,这样的管理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是一个比较新的问题。用传统媒体的方式管理不合适,用新的方式管理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治问题。在这样一个领域里面我还想提一个概念,自从国家有义务教育后,每一个公民都有享受教育的权利,我们认为我们的媒体同样肩负对全民教育的功能。我们可以把他看成全民终身教育的一部分。很多人讲到我们年轻人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上网,包括一些年轻的妈妈,他们每天接触网络接触媒体的时间非常多,甚至有可能在极端的状况下,他在网上接受信息都超过学校。这样的媒体应该看成每一个公民终身教育的一部分,只有这样的认识,我们才能意识到网络不仅仅只是一个企业。如果说我们的私营学校可以有盈利,但是他和一般的盈利机构不一样。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