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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加快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及时快速受理群众救助问题。年底前,要求所有街道(乡、镇)实现窗口设置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政策公开到位、程序规范到位。
民政局要求,要加快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街道(乡镇)政务大厅、服务中心等政府公共服务机构,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有条件的区县应建立区级“一门受理”平台,开辟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绿色通道。要通过设置公益岗、聘用专业社工等途径,充实窗口工作力量,确保专人负责。要按照“一明显三上墙”的标准,规范救助服务窗口,统一设置救助标识,公开救助政策、工作职责及监督电话。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社会救助受理、办理、分办、转办、转介程序,明确办理时限,加强过程跟踪,确保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