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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北方论坛网友发帖称,在天津市红桥区子牙河西站西大桥到快速路子牙河大桥,干枯的河床上有些市民圈地种菜,对旁边水务局设置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围垦种植”标语熟视无睹。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
在子牙河西站西大桥附近,子牙河干枯的河床上,市民已经将河床铺平圈占,种上茄子、白菜、胡萝卜等作物,这些蔬菜很明显得到了市民的“细心呵护”——蔬菜周围被清理的干干净净,刚刚浇上水,而原有的植物被拔除,因市民常年浇灌,河床部分已经被踩出一条路……
“我们家就住这附近,经常在河边遛弯,市民在这种菜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刚开始有一两家,后来越来越多,这都成他们的自留地了,翻地、除草、施肥……干的有声有色,今早上还看有人过来摘菜呢。旁边就有水务局‘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围垦种植’的牌子。”市民王大爷告诉记者,非常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以免对河堤造成影响。
那么,河堤种菜为何没有人监管?这种现象对河流防汛有没有影响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天津市水务局相关工作人员。
“每年6月份汛期来临之前,我们会依据水务相关法规,对河道内种植的玉米、高粱等高杆作物进行清理,以防堵塞河道,对防汛造成影响。而这个季节种植蔬菜,经过巡视人员现场勘查,我们发现主要为白菜、大葱等较低矮的植物。对此,并没有相关水务法规规定,且即将步入冬季,汛期已过,所以我们对市民种植作物没有强制执行权。”天津市水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查询了相关法规,发现今年10月1日起实行的《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中第八条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下列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停止,需要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及时告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围湖造地、围垦河道、取土等危害水工程安全;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护岸林木、修建水上设施;占用、封堵防汛抢险通道等影响正常水资源管理、涉水事务管理、防汛抢险及涉水工程安全。”记者联系了该地块所属街道,工作人员表示以前这种情况不归属街道管理,他们将依据新规定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如属于违规行为将配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记者将继续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