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昨天记者从市教委获悉,“兴农助教”专项基金今年继续对本市普通高校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共资助400人,每人3000元。
资助范围为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中,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今年共资助400人,每人3000元。申请条件为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家庭贫困,生活俭朴;入学前其户籍为农业户口;农村边远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等。为扩大受资助人数,凡接受过其他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专项基金原则上不再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