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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公安机关在世界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新的历史条件下,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崇高理想信念,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真正将创新社会管理与改进公安工作有机结合,以更加崭新的面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考验。
一、坚持理想信念的主导地位,不断增强公安队伍发展的“理论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对于长期经受复杂环境与消极因素考验的公安队伍而言,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抵御阴暗面侵蚀、确保“真金不怕火炼”的政治灵魂。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民意导向,深入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履行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党的形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看法和印象。只有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才能保证公安机关切实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通过公安机关的工作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党的形象和威信,才能巩固党在新时期的执政地位。
二是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安机关处在维稳处突、打击防范、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中的一言一行无不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直接关乎党的形象。因此,公安机关必须将牢牢把握理想信念放在首要任务,始终注重思想政治建设,通过日常形势宣传、典型宣传、热点宣传等方法和措施,不断引导广大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党的信念,保持政治定力,始终与党中央从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时候、任何考验面前,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三是要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指引,扎实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去年以来,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就是要教育广大民警进一步追求高尚情操、牢记为民宗旨,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忠实践行人民警察“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努力使公安工作中涌现出更多的感人瞬间,在公安队伍中涌现出更多的英雄人物,以实际行动兑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二、坚持作风建设的核心地位,不断强化公安队伍发展的“道路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坚决斗争,绝不能听之任之。在社会发展转型的深水区,面对多元的思想观念和激烈的利益冲突,面对复杂的社会格局和庞大的治理规模,用好作风建设凝聚正能量,成为了当前公安队伍发展建设的核心要义,为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道路支撑。
一是要高度重视正面典型的引领作用。长期实践证明,运用先进典型进行正面教育,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的有效方法,这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公安机关应该通过选树不同层面的先进典型,激发队伍建设的活力,引领广大公安民警共同奋斗,实现共同目标。同时,要运用先进典型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激发广大公安民警学先进、争先进的热情。要注重发现和培育基层先进典型,注重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目标考核机制,注重发挥先进典型引路和示范激励作用,以促进公安队伍长远发展。
二是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在公安队伍中要彻底根除影响科学发展的陈旧观念,实现思想观念上的根本转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解放思想,团结干事。要不断强化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居安思危、干事创业、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在广大公安民警中牢固树立勇于创新、敢为人先的意识。要不断强化敢闯敢试、奋勇拼搏的观念和意识,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不断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观念和意识,努力为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是要科学转变工作职能。社会在变化、时代在发展,公安机关只有努力转变工作职能,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才能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在想问题、办事情时,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要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努力实现以管理为主导向以服务为主导的转变。要主动深入社区群众,主动预防违法犯罪,主动邀请各界群众开展警民互动,变被动为主动地履行好公安机关的服务职能。
三、坚持制度保证的基础地位,不断加深公安队伍发展的“制度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靠制度来保障,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长期以来,纪律严明是公安机关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但客观地讲,个别单位和民警在工作中仍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在社会中管不住自己的交往圈,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在人民群众眼中的整体形象。对此,我们必须用更加严格的制度来约束队伍,以铁的纪律带出铁的公安队伍。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公安机关的性质特点和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决定了必须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公安工作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在加强党建工作中,要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坚定对党领导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严守党的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矢志不渝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切实担负起党的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二是要进一步反对“四风”。当前,个别公安机关窗口单位仍然存在着执法不规范、民警违规违纪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始终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之以恒地抓好各项查摆工作,就必须针对突出问题出重拳、下猛药,切实消除损害群众利益的顽疾痼疾,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用作风建设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民。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表彰奖励制度。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表彰奖励工作,不断创新机制,提高质量,最大限度扩大公安机关先进典型的公众吸引力和社会影响力。要做好表彰奖励与上级相关规定的衔接,包括表彰奖励类别设定、设置比例标准以及保障措施等。要及时建立和完善各警种部门表彰奖励工作规章制度,使表彰奖励工作更加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建立表彰奖励向基层一线倾斜制度,不断激发基层的热情。
四、坚持教育培训的指引地位,不断调动公安队伍发展的“内在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提高干警本领,确保更好履行政法工作各项任务。在当前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矛盾类型复杂多样的情况下,既要有担当的勇气,又要有担当的本事。只有通过钻研业务,才能克服本领恐慌,做到“追得上、打得赢、说得过、判得明”;只有通过锤炼意志,到一线去,到条件艰苦、矛盾集中的地方去,才能在奋斗和奉献中赢得人民群众的用户和支持。
一是要做实群众工作本领。公安机关肩负着社会管理职责,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要立足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根本目的就是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美好生活。要完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拓展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要提高党员干部对制度的认同,将制度的外在要求内化为对制度精神的内心崇尚,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要把群众工作制度变为硬约束,像执行党的组织工作制度那样执行党的群众工作制度。
二是要提高战略战术水平。公安机关只有努力提高民警队伍素质和战斗力水平,才能真正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新要求。要利用科技资源,组织民警定期开展警务信息化应用的专题培训,提高民警的实际操作能力,实现考学互促,整体提高。要通过开展“送教上门”,解决部分基层警务实战技能差、警械装备使用不熟练等突出问题,不断强化全警自我防范和进攻的意识和能力,为开展好各项公安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要紧紧围绕“实效、实战、实际、实用”的要求,组织全体民警分批、分警种开展训练,并分岗分级分批举办培训班,对主要岗位业务骨干民警进行轮训。
三是要落实规范执法要求。为实现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公安机关必须把握好规范执法行为这条生命线和底线,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满意和支持。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执法技能武装民警,使公安民警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执法技能和综合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要坚决落实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任务目标,从执法能力、制度、管理、信息化等各方面建设认真抓好落实。要加强执法权力制约和监督,健全错案追究、终身问责机制,完善执法审核机制和考评机制,坚持严把案件审核的进出口关,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乱用和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