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税务部门获悉,市地方税务局与市国土房管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土地契税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依据规定,纳税人签订土地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当天起的10日内,应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刘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