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应急管理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日从市建委获悉,《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于近日发布并实施。根据该《预案》,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向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电话报告,由事件所在总包企业、区县人民政府进行先期处置,此后相关部门依据响应等级和应急处置需要采取相应的资源调动和处置措施,明确各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