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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地税局从即日起正式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发的《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纳税人到地税系统各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领用、纳税申报、税收减免、投诉举报等涉税事项时,将得到全国统一规范的标准化纳税服务。
据了解,《纳税服务规范》具体包括9类72项(含212个服务事项、1120个服务规范)。9大类规范分别为税务登记规范、税务认定规范、发票办理规范、申报纳税规范、优惠办理规范、证明办理规范、宣传咨询规范、权益维护规范、文明服务规范。每一大类又细分为若干服务事项,每个服务事项包括业务描述、报送资料、基本流程、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涉及国税、地税全部服务项目,标准统一,可操作性强,让税务人员办理日常业务有章可循,让纳税人办税一目了然,体现了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执行《纳税服务规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按照《纳税服务规范》版本,梳理原有的涉税服务事项和程序,完善缺少的部分,废除多制的内容,做到全市纳税服务“一把尺子”。为此,地税部门从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领用、纳税申报、税收减免重点方向入手,将9大类146个服务事项分解落实到区县,按照“时间表”推进,规范调整了38个涉税事项和3种表证单书,解决不同地区办理同一涉税业务差异,实现办税要件统一、服务流程统一、完成时限统一。市地税局组成督导组,以巡查、突击检查、问卷调查方式监督区县地税局开展工作,确保《纳税服务规范》落地生根。一些企业坦言,只要在一个窗口就可以办好所有事项,到哪个地区都一样了,纳税服务确实走进了新时代。
这位负责人指出,随着纳税服务版本的不断升级,现行的升级规范操作,就可能列为基本规范操作,而新的升级规范操作将更加先进,服务更加便利。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要求,今后未在《纳税服务规范》中列明的报送资料,基层税务部门一律不准让纳税人额外报送,纳税人如发现标准不一问题,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市级税务机关将及时督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