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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网讯(今晚报记者雷风雨)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出租房屋综合管理,消除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市综治办、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等9部门拟定的《关于加强我市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同意,近日正式下发各区县政府、各有关单位执行,首次明确住房最小出租单位和人均租住面积最低标准。根据意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将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住房的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